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近日接到一則令人震驚的求助信息,一位讀者披露自己遭遇精心設計的"老千"騙局,導致120萬元購房款化為烏有POS機辦理哪家好。蹊蹺的是,在支付巨款前,這對夫婦已多次親臨售樓處實地考察,并簽署了多份蓋有開發商合同專用章的認購協議。更令人費解的是,付款憑證上明確顯示收款方為成都興城人居地產,整個過程看似天衣無縫。
整個購房流程看似井然有序,毫無瑕疵,最終卻因一名置業顧問的詐騙行為,導致這對夫婦多年積蓄血本無歸。
事情真相究竟如何?錦觀實驗室記者于24日展開了深入調查。POS機套現違法嗎
當事人發聲
在售樓部被騙,刷卡支付120萬
已聘請律師起訴開發商
"七月份時,我們接到了劉某某的電話,他自稱是興城人居·沁川林語項目的置業顧問,聲稱該樓盤有幾套降價特惠房,數量非常有限。"受害人小王(化名)向記者透露,由于孩子即將入學年齡,他們計劃將住房置換到南門區域。
"新川片區24所規劃學校最新進展。""人居沁川約188平方米VR看房。""166平只要350萬。"在小王展示的聊天記錄中,劉某某多次熱情推介新川片區沁川林語項目,并提供了極具吸引力的優惠價格個人 POS 機辦理需要什么條件。POS機品牌排行榜前十名
很快,小王一家應邀前往看房。"因為價格確實優惠,我們保持謹慎態度,先后參觀了售樓部、樣板間,也多次前往工地現場,整體上確實比較滿意……"小王回憶道。一段看房視頻中,小王的妻子對房屋采光和視野贊不絕口,站在陽臺上一邊錄制視頻一邊憧憬未來的生活場景。
七月中下旬,在劉某某帶領下,小王夫妻分兩次在成都人居·沁川林語售樓部簽署認購協議,通過POS機刷卡支付購房款共計120萬元。協議約定分期付款,在明年6月正式交房前付清尾款。
然而協議簽訂一個月后,他們就再也無法聯系到劉某某。夫婦倆急忙趕到售樓部詢問,得到的答復是劉某某已經離職。察覺事有蹊蹺的兩人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隨后劉某某因涉嫌詐騙被抓獲,但購房款已無法追回。POS 機刷卡不到賬怎么解決
記者在小王處看到了其簽訂的《人居·沁川林語項目房源認購權預約登記協議書》和《人居·沁川林語項目商品房認購協議》,兩份合同均蓋有成都興城人居地產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小王夫妻也在上面按了手印。
"這件事對我們整個家庭打擊很大,多年積蓄全部清空,還向親戚朋友借了那么多錢,現在買房計劃泡湯,孩子的上學也受到了影響POS 機實時到賬怎么開通。"小王表示,事發后他們多次與開發商溝通無果,目前已聘請律師并遞交了訴狀,計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記者調查
POS機可修改商戶名稱
刷卡交易或存在安全漏洞
記者了解到,劉某某是成都興城人居地產合作銷售伙伴中原地產的員工,案發時仍處于實習期。但小王表示,在多次看盤過程中,劉某某與售樓處所有工作人員都很熟悉,帶他們參觀樣板間及工地一路暢通無阻。
"我不清楚相關情況,請不要給我打電話。"記者致電興城人居·沁川林語項目負責人謬某,對方表示不便就該問題接受采訪。截至記者發稿時,成都興城人居地產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部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后來我們得知,劉某某實際上自己注冊了一家公司,申請POS機后在我們交易時修改了商戶名稱。"小王告訴記者,劉某某應該是拿到了開發商蓋過章的空白協議,用來為他們夫婦設下圈套。本案中最令他費解的是,刷卡支付的小票上清楚顯示收款單位正是成都興城人居地產。
"部分支付公司在特定模式下支持前端修改商戶名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資深業內人士告訴錦觀實驗室記者,在銀聯"259號文"一機一戶的要求下,這顯然是違規操作。而且實際上修改商戶名稱的POS機,只是修改了前端電子憑證和紙質憑證所顯示的商戶名稱,并不會改變后臺上傳的交易報文、商戶編號、終端號等關鍵要素。
"但對于我們普通消費者來說,如何去核對后臺數據?甚至連賬號都不一定搞得清楚,我們只能核對電子憑證和小票的抬頭。"小王接受采訪時無奈表示。
記者隨后聯系了成都銀聯和提供POS機的富友支付,對方均表示不便就該問題接受采訪。
專家說法
或構成表見代理
房產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除了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房產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為此,錦觀實驗室記者專門咨詢了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行主任王勁夫律師。
"如果置業顧問被認定為房產公司的員工或存在表見代理關系,那么房產公司應對其員工在工作中的行為負責。"王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在此情況下,若購房者有充分理由相信置業顧問具有代表房產公司進行銷售的權限,則房產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此外,房產公司作為專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對其銷售現場進行嚴格管理和監督。如果因房產公司的管理疏忽,導致不具備售房資質的置業顧問能夠接觸并誘導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那么房產公司應承擔一定的管理疏忽責任。
"實際上這里有三個比較關鍵的問題——置業顧問的身份,購房合同的簽訂,以及資金監管問題。"王律師解釋道,例如購房者是否有充分理由相信置業顧問具有代表房產公司進行銷售的權限(如穿著制服、曾在售樓部工作等),簽合同時是否存在欺詐、脅迫等違法行為,資金是否按規定流程進行了監管和入賬。綜合考慮這些因素,房產公司在這個案例中可能需要承擔一定責任,具體責任大小和性質取決于多個因素。當事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事實情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采訪對象名稱為化名)
記者 李自強
來源: 錦觀新聞





